为了向后人传递为恢复国家主权而献身的殉国先烈的独立精神和牺牲精神,为了纪念先烈的灵魂和伟勋而制定的法定纪念日。
1939年11月21日,在韩国独立运动的中心——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临时议政院第31届临时大会上,根据池青天、车利锡等6人的提议,将亡国之日11月17日定为殉国先烈共同纪念日。
此后直到8·15光复前,由临时政府主管举行活动,1946年至1962年由民间团体、1962年至1969年由国家报勋处、1970年至1996年又由民间团体主管举行显忠日追悼仪式。
后来根据独立功臣遗属们长久以来的愿望和夙愿,于1997年5月9日修改了《各种纪念日等有关规定》,恢复为政府纪念日,并从当年11月17日开始作为政府主管的活动举行。